沙和尚
[原标题]吃了唐僧九回的人居然是他!
余国藩幽默地说,“一个猴子、一个半人半猪的傻角(实际是贬落凡间的道教神仙)、一个改过自新的食人者(另一个道教的流亡者),以及一匹犯了天条的龙马(后来变成玄奘自己的坐骑)”走上了西行的天路历程。在这里,孙悟空和猪八戒实际上只是猴头人身和猪头人身,他们仿佛是戴着动物面具的戏剧演员,扮演着这样的角色:孙悟空铁石心肠,猪八戒既是个大色鬼,饶舌而懒惰,但又缺之不可,沙和尚沉默寡言,白龙马任劳任怨,这就是唐僧的四个徒弟。
这些徒弟保护唐僧免遭妖怪的侵害,因为每一个妖怪都知道,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,其他人却不行,即使是神通广大如齐天大圣孙悟空者,也没听说吃了他的肉就可返老还童。
谈到吃人的问题,沙和尚被贬入流沙河时,也曾经以吃人为业。《西游记》第二十二回“八戒大战流沙河,木叉奉法收悟净”中,沙和尚一出场头上就挂着九个骷髅头,据说是九个取经人的头骨。基本上,唐僧的徒弟都是些动物,遇到的妖怪也以动物居多,于是,沙和尚的形象就变得非常奇怪,为什么唐僧其他徒弟都是动物,和十二地支有着对应关系,而沙和尚却能独独例外?抑或我们可以反过来问一下,是不是这些动物角色都是像沙和尚一样,原来都是人,而逐渐被神怪化和妖魔化了?
一般而言,学者认为,深沙神是沙和尚的原型。《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》中详细记述了玄奘所经历的是一片茫茫的沙漠。那是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最东部的莫贺延碛,有八百余里长,古代叫沙河。上无飞鸟,下无走兽,更无水草,完全是一个人迹罕至的不毛之地。在沙漠中,玄奘迷了路,最后只能躺倒在地,求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能够救他于危难之中。最后在梦中为一个身长数丈的持戟大神指点迷津而走出沙漠,知道绿洲。这个持戟大神也许就是深沙神的由来,但也有人说这是毗沙门天,而深沙神就是他的化身。
如果我们的眼光不仅仅局限于《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》,查《大藏经》我们就会发现,在佛教神话史中,深沙神和蛇也有瓜葛。《常晓和尚请来目录》中有“深沙神记并念诵法一卷”和“深沙神王像一躯”。《汾阳无德禅师语录》说深沙神“大悲济物福河沙。现质人间化白蛇。璎珞枯髅颈下缠。猛虎毒蛇身上布。”可见,深沙神是可以变化为白蛇的。在佛教画像中,深沙神的形象往往就像是男版美杜莎,面目狰狞之余,身上还群蛇乱舞,令人不寒而栗。《汾阳无德禅师语录》又说这深沙神虽然相貌凶恶,其实内心慈悲,他在这里并不像《西游记》中那样杀人如麻,更像其他的神佛一样渡人从此岸到彼岸:“或擒或纵或扶持。只要速超生死岸。”
可是在《西游记》中,这位“久占流沙界吃人精”对猪八戒大言不惭地说,“樵子逢吾命不存,渔翁见我身皆丧。来来往往吃人多,翻翻复复伤生瘴”。据观音自己说,观音菩萨劝化的这位妖怪,只要向他说是去西天取经的人,就绝不打将起来,而是会归顺于唐僧师徒,保护他们取经之路。可是他头上挂着的九个骷髅头祸害的何尝不是取经人的身家性命呢?这九个取经人,可不可能就是唐僧的前身,在取经途中被沙和尚吞食呢?
《大唐三藏取经诗话》就持此说,说这骷髅其实就是唐僧的前世骨骸。《入大梵天王宫第三》说唐三藏在这次西天取经之前,曾经两次前去取经,但都丧命于深沙神之手。这第三次西天取经,不出所料,唐僧再次遇到深沙神,深沙神还对唐三藏说了这样毛骨悚然的话:“项下是和尚两度被我吃你,袋得枯骨在此。”唐三藏在这段故事结束时自己也说:“两度曾遭汝吃来,更将枯骨问元才。”《西游记杂剧》中说得就更清楚了:“那厮九世为僧,被我吃他九遭,九个骷髅尚在我的脖项上。”
只是这一回,也许是因为猴行者的神通(留存下来的《诗话》有残缺,不知真正原因为何),所以深沙神才“合掌谢恩,伏蒙慈照”,没有再次张开他那张血盆大口,只是将身躯变作三丈高,双手托定一座金桥,让唐三藏师徒七人顺利通过。深沙神所统治的地域是历史上玄奘法师经过的西域沙漠地带吗?为什么深沙神要“双手托定一座金桥”?桥这种建筑似乎又在表明,这里应该有一条河流,这是后来《西游记》中沙漠变成流沙河的一个理由吗?
沙和尚霸占的流沙河是所谓的“弱水”,也就是没有浮力的河流,鹅毛和芦花都要沉底,凡夫俗子肉体凡胎,跳入水中,必定溺毙无疑。这时,观音菩萨指点唐僧师徒,将这九个骷髅穿在一起,按九宫布列,就能让他们顺利渡过河去。
九宫自然是道教中的一个核心概念,在这里,沙和尚似乎被道教化了。在第二十二回的正文中,关于沙和尚出身的诗文多处用到道教炼丹术术语。还没有成为卷帘大将之前,他就曾“先将婴儿姹女收,后把木母金公放。名堂肾水入华池,重楼肝火投心脏”。
婴儿、姹女都是道教炼丹术隐语。老子《道德经》第二十八章上写:“知其雄,守其雌,为天下谿。为天下谿,常德不离,复归于婴儿。”婴儿在这里表示一种回归自然的状态,从现实纷繁复杂的境况中脱身而出,“复归于无极”。《道德经》第十章质问:“载营魄抱一,能无离乎?专气致柔,能如婴儿乎?”第二十章又以婴儿作喻,希望人们能守道培德,保持真朴:“我独泊兮,其未兆;沌沌兮,如婴儿之未孩;傫傫兮,若无所归。”后为道教炼丹术所借用,清人黄元吉曾用道教内丹术理论来解释《道德经》第二十章的这句话,说如果不能以“柔顺之德”,阳铅就不能“伏汞成丹”。而当“真气流行,运转周身”之时,全身柔软之至,就像婴儿的身体,“铅汞相投,水火既济”,内丹已成。此时黄元吉所说的婴儿显然已经进入了道教内丹术的隐喻范畴,其所指正是炼丹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金属元素:铅。正如《西游记》所说:“婴儿姹女配阴阳,铅汞相投分日月。”铅为男,汞为女,所以才会有婴儿、姹女的性别差别。